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从源头上提高兵员质量,现就学院在校学生应征入伍管理办法公告如下:
1.大一在校生应征入伍,须持《山东海事职业学院保留学籍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到学院教务处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并可以申请一年的学费补偿,滨海民政局给予4万元的优待金。
2. 大二在校生应征入伍,由个人向所在院系提出入伍实习申请,入伍期间可视为顶岗实习,可折算为课程成绩和学分,由院系确认报教务处审核合格并交齐第三年学费后,按正常时间毕业,并可以申请三年的学费补偿,滨海民政局给予4万元的优待金。
3.大三毕业生应征入伍,可以申请三年的学费补偿,滨海民政局给予4万元的优待金补助。
4.直招士官报名资格必须为应届和往届一年毕业生且所学专业符合规定,可申请三年的学费补偿。
希望学院有志青年,踊跃报名应征参军、报效祖国!
咨询电话:18363670017(孟老师)
武装部
2018年6月25日